各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区直各高中、区职教中心: 为贯彻《关于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鄂教助函[201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开学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检查的通知》(鄂教助函[2011]6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全省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现就迎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各类资助政策宣传、评审及资金的发放落实情况、资料准备情况等。 二、检查程序 (一)听。 省检查组传达检查工作要求,听取自查情况汇报,了解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可以了解领导对资助工作重视程度、资助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资助资金申请评审发放操作程序、学校提取经费资助学生等情况。 (二)谈。 1、召开座谈会。在学校随机选取部分班主任、学生召开座谈会,访谈了解学校和班级资助工作落实情况。 2、填写相关表格(由检查组下发)。检查组专家在学校老师的陪同下,对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学生分别发放相关表格: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学校)、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班主任)、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落实情况调查表(学生)、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受助学生),随机邀请学生和班主任当场填写,当场回收并封存。 (三)访。 到学生寝室、食堂或操场等场所随机找学生当面访谈。重点了解资助资金评审是否公平、学校和班级具体操作情况、对资助工作满意度等情况。 (四)查。 检查组资助专家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1、免费教科书:2007年退费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一边免费一边收费现象(重点是县改市、区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免费教科书发放); 2、其他内容参照《关于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鄂教助函[201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开学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检查的通知》(鄂教助函[2011]6号)文件中的规定。 3、随机抽取不同年度学校类别的学生申请表格、学校评审、发放签收等档案材料,在学校现场接通家长电话调查相关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需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委托函进行审计。 (五)评。检查组完成检查后,综合检查组了解的情况、调查问卷发现情况、座谈等情况写出单独的检查报告,由组长填写《2011年湖北省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工作检查测评表》,一并上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检查组检查完成后,当场不对教育局和学校资助工作评价、不反馈检查意见,检查情况直接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后逐一反馈各地教育局。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学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所辖学校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检查组的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2、进一步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提高校内教职工、学生对资助政策知晓率。 3、按局9月8日、10月10日下发的《迎检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建设,确保我区顺利通过省检查组检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