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决定2011年秋季在湖北、浙江2省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有关安排,现就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政策,规范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工作,严格掌握认定条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认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权限,襄州区教育体育局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是全区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网上报名及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1月14日(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已取得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5日—20日(有效工作日)
现场确认地点:襄州区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联系电话:0710-2826105。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1、师范类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体检表;
(8)盖有学校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9)第二学历为师范类的申请者须同时通过以下三项审验:1、审验申请人履历,确认入学前是否为中小学专任教师;2、查验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时,是否参加了教育理论(或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3、查验是否为14个师范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音乐学、历史学、物理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英语教育、美术学、数学与数学应用、化学、地理科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第二学历为师范类的申请者在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提供从教证明、盖有学校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2、非师范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体检表;
(8)全国统考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参加全国统考的:提供教育学、心理学、面试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之一、《科目三》合格证(指高级中学)、《面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语文学科的人员和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报其他学科的人员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申请人员须到市和协体检中心体检(市长虹路和建华路交叉路口),体检日期为1月5日-1月30日。
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员联系电话”一栏必须填写24小时开通的手机号码,因手机不通而导致没有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要求网上直接打印,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现场确认时一并交齐。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承诺书栏,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六)高中教师资格申报在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