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体局 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一周一访”活动的 通 知 各镇(办)中心学校、局直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襄州区领导干部“一周一访”工作制度》(襄区办文【2011】11号)文件精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教育大环境,区教体局党组决定在我区教育体育系统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一周一访”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实行信访“全员参访”制度。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所有领导干部都要参与信访工作,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愿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及时有效的化解各类矛盾。 2、建立信访“双规接访”( 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接访)制度。每周一,本系统内原则上不安排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周一上午8:30至晚10点,局、室领导除留一位同志在局安全信访接待室定点接访外,其他领导干部都要到联系的单位和学校、分管工作涉及的单位和学校接访。各科室科长(主任),要随分管领导一起深入基层,了解社会焦点、难点问题,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各单位、学校领导干部也要深入辖区一线,督促化解各类矛盾,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矛盾纠纷。 3、坚持信访“走访”和“约访”制度。对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干部要主动“约访”上访人,制定化解方案,认真调查处理,协调督办落实,直到群众签字满意方可销号。对有可能引发越级上访和恶性个访的不稳定因素,领导干部要主动走访上访人,掌握上访人的思想动态,全力做好工作,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态发展。 4、建立信访“包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隐患,局、室领导要“包案”负责,责任落实到人,联系相关单位、学校,限期就地化解。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解决。 5、建立信访“首访负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受理了信访案件,接访人应作为该案件的全程责任人,要自始自终参与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6、建立信访“限时办结”制度。领导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件,要视案件难易程度,向信访人承诺办结期限。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要求,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以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 7、建立信访“报告反馈”制度。对在接访活动中,确实无法解决,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信访案件,接访人要填写《重要信访事项报告单》,说明情况,提出协调解决的方案,报局“一周一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信访科)协调解决。 8、建立信访“回访”制度。领导干部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接访领导要在十五日内,回访上访人,了解他们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意见,倾听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问计于民,并对有困难的群众帮扶到位。 9、建立信访“台账”制度。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中心学校,要对本级领导干部“一周一访”活动的信访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信访人登记表、承办人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领导下访活动情况报告单和重要信访事项报告单。 10、建立信访“联系会议”制度。各镇中心学校、局直单位(学校),每周要向局“一周一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信访科)报告上级领导干部和本级领导干部下访情况。局、室领导每两周召开一次“一周一访”联系专题会议,听取有关下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疑难信访问题。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