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体局 关于贯彻落实襄区纪[2011]21号文件精神的 通 知 各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 近日,区纪委等四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襄区纪[2011]21号),为贯彻该文件精神,经区教体局研究,迅速在教体系统开展违法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襄区纪[2011]21号文件精神,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明确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教体系统所有单位及干部职工都属自查自纠范围。 二、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每个单位及单位干部职工都要填报“自查自纠登记表”,所有表格由各单位按襄区纪[2011]21号文件中的附表自行印制。 三、各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要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四、各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和涉及有违建个人的自查自纠登记表、个人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于8月1日前报教体局监察科,个人无违建的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留各单位保存、备查。 五、各单位都要公布违建举报电话和网址,区纪委监察局和城管执法局的电话和网址在襄区纪[2011]21号文件中,区教体局举报电话为:2818076 举报网址:xzqjtjjck2@163.com 襄州区教体局 2011.7.27 |